(術語)金剛界之曼荼羅與胎藏界之曼荼羅也。凡密教之法門,以分金胎之兩部故自建立二樣之曼荼羅也。而此兩部雖各自獨立為得成佛悉地之法門,然密教為由全體上融會二者故配之于理智因果等以會兩部為一雙之法門。胎藏界為屬眾生本具理性之法門,配于理,配于因。金剛界為屬諸佛始成果相之法門,配于智,配于果。而安置之,則胎曼在東,金曼在西,以東為物之發生之始,西有物之終歸之義,自相應于因果之理故也。是為一應之說明。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