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具足戒。即佛制比丘所必須遵守之戒律,共有二百五十條。包含有波羅夷四條,僧殘十三條,不定二條,舍墮三十條,單墮九十條,提舍尼四條,眾學一百條,滅諍七條。惟依各部派所傳之不同律藏,各部派戒條之數亦略有出入。然大體皆以二百五十條為基本之數。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