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二靜慮。指修成二禪者所生之天處,為色界天中之第二重。更分有三天,即少光天、無量光天及光音天等。又二禪天之人,雖離尋伺之初動,能免劫末之大火災,然以其猶有喜樂之念,故不得免劫末之大水災。[俱舍論卷十二]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