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三種無表色之一。謂律儀即非善戒,不律儀即非惡戒之非戒律的善惡之無表色也。律儀為極善,不律儀為極惡,其他之善惡,善惡皆勢用微劣,故稱之為處中之善,處中之惡,皆為非律儀非不律儀,即非戒律的之善與惡也。見無表色條。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