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名)三衣之通名。應法而作,故名法衣。釋氏要覽上曰:‘西天出家者衣,律有制度。應法而作,故曰法衣。’六物圖曰:‘或名袈裟,或名道服,或名出世服,或名法衣。’然禪林特稱表傳法之信之金襕衣為法衣,但于說法時被此衣,故名法衣,即九條乃至二十五條之大衣也。見象器箋十七。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