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Apattivyutth&amacron;na&mdotabv;,又作阿浮訶那,除比丘犯罪之作法名。比丘尼鈔下上曰:‘阿浮呵那,此翻出罪羯磨,見論名為喚入眾,亦名拔除罪法。’行事鈔中一曰:‘阿浮訶那,翻為呼入眾也。’巴Abbh&amacron;na。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