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語)諸家所說之數無定。而以四百十四尊為常數。第一中臺八葉院九尊,第二遍知院七尊,第三釋迦院三十九尊,第四持明院五尊,第五虛空藏院二十八尊,第六金剛手院三十三尊,第七除蓋障院九尊,第八觀音院三十七尊,第九地藏院九尊,第十文殊院二十五尊,第十一蘇悉地院八尊,已上二百九尊為之內院。第十二外周之金剛部院二百五尊,通內外院為四百十四尊也。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