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DF-8752;ga又作誐,伽,[口*卉],我,疙。悉曇體文三十五字中牙聲之第三。五十字門之一。字記作‘迦。’大日經疏作‘哦。’金剛頂經曰:‘誐字門一切法行不可得故。’文殊問經曰:‘稱誐字時,是甚深法聲。’大莊嚴經曰:‘唱伽字時,出甚深法入緣起聲。’此由Gata(行)及Gambhira(甚深)釋之。[囗@又]&DF-8754;悉曇五十字門之一。見仰條。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