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接者于中途前后會合也,如通教之人于中途為別教圓教之人,別教之人于中途為圓教之菩薩,既成就前教之修證者未至其極果內,隨其位之分際而為后教之人,故前教有前無后,后教有后無前。如是中間前后接合謂之接。從佛之一方言之謂之受接。使我被別圓中道之理以接于彼,而我受之接合于別圓也。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