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梵語啰哦B&amacron;ga,染著五欲之境而不離也。例如貪愛貪欲等。唯識論六曰:‘云何為貪?于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俱舍論十六曰:‘于他財物惡欲為貪。’瑜伽倫記七上曰:‘貪之與愛,名別體同。’大乘義章二曰:‘愛染名貪。’同五本曰:‘于外五欲染愛名貪。’
全一卷。唐代道宣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五冊。內容記述法服之材質、裁縫及補浣等法。分為制意釋名、立體拔俗、勝德經遠、法色光俗、裁制應法、方量幢相、單復有據、縫制裁成、補浣誠教、加法行護等十篇。 本書論法服之材質,于絹、布二種中,以布為如法者,此乃南山律宗之規矩。蓋因佛教尚慈悲而戒殺生,若以蠶絲作法服,則有違拔濟之心,故屬不如法。注疏有元照之應法記一卷。[道宣律師感通錄]